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区联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的工作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二)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除外。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违反师德规范受到处分的教师,取消评定资格不少于24个月。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人员,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区联社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
2.申报人的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3.需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评审权评委会评审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委托评审。
(二)申报程序
2025年广西各系列职称评审使用网络版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www.gxrczc.com/),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登陆入口”进行网上职称填报、审核推荐。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填报
(1)申报各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www.gxrczc.com/),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登陆入口”进行申报。申报人员应按照各系列职称评审文件及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填写及材料报送。申报者需随时关注系统审核反馈消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因申报者未能及时将各级职改部门或单位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再次逐级上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者个人承担。职称认定、转评、重新确认、证书审验等事项按照系统相应功能进行线上申请,由区联社职改办进行认定、重新确认、证书审验。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请分别报送区联社职改办下属评委会:新葡京在线官网 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西商贸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原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技工院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以及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经单位和区联社审核后,按各系列文件要求分别委托推荐至指定职改办或评委会进行评审(前期已完成)。
2.工作单位审核推荐
(1)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并明确审核责任。
(2)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的申报者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登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www.gxrczc.com/),进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登陆入口”,完成材料审核、审核推荐意见填写及材料报送。
区联社企事业单位评审高级职称,须经区联社职改办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相应系列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按系统规定模块如实填写上传材料。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要求佐证材料、社保关系、继续教育等已实现数据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学时登记)。申报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2.学历证书材料。学历情况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
3.下一级职称证书材料。下一级职称证书已实现数据共享的,不要求提供职称证书材料。请各单位主动完成历史职称数据的归集整理,实现职称证书数据共享。确因其它原因不能完成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材料。
4.技能等级要求佐证材料。应提供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已实现数据共享不要求提供原件材料。个人提供的技能证书材料原则上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q.cn)、广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gxrcosta.com)进行核验。
5.继续教育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申报前需完成2025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具体要求以各系列部署文件明确为准),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6.申报人身份性质核验。申报人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各单位非在编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联系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区联社职改办将不予接收材料,进入评审结果公示期或取得职称的,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7.学术成果的审查核验。申报系统中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
8.辅助材料。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申报人可主动联系自治区相应系列职改办,咨询相关政策事宜。
(2)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可根据实际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四)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经查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和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
今年区联社职改办组织的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实行“清单制”(见附件),清单以外的材料不需要提供。其他系列职称评审,按各系列部署文件执行。
三、审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岗位空缺情况推荐申报人选。对推荐到区联社职改办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区联社职改办将视问题情形和程度予以通报或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二)规范审核推荐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由各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个人申报材料需要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同意推荐或有其他情形不宜推荐情形的,不得推荐。
(三)做好审议答辩推荐工作。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各单位要在审议推荐前成立审议答辩小组,采取答辩或说课等方式,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要做好记录(签署记录人和组长姓名),作为单位是否同意推荐该同志晋升高级职称的依据之一。审议答辩小组由单位领导、技术业务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代表5-7人(单数)组成,具体人选应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各单位的推荐意见应明确是否同意推荐,单位面试答辩专家达不到有关规定的,可外请专家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面试答辩推荐。
(四)各单位要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报送评委会评审。要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无职称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经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明确补充材料时限要求。逾期未补充的,视为放弃申报。
区联社职改办将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四、工作及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2025年6月至9月中旬为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暨各单位审核推荐,各级、各系列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审核、呈报阶段;9-11月中旬为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阶段。11月中旬-12月审核确认及发文。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区联社组织,广西商贸技师学院具体实施,时间安排为: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上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8:00起至2025年11月23日24:00止,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2025年11月30日24:00为申报材料被退回修改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2025年12月中旬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申报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教育教学课题及其它业绩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由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7号)自主组织评审,同时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应报备和结果确认工作。
其它系列按相关通知的申报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报送给区联社职改办进行委托评审(需以单位名义上报委托评审纸质请示)。
职称认定(含认定委托推荐)、转评、重新确认(含重新确认委托推荐)、证书审验等与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个人和单位汇总上报给我社审核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8:00起至2025年11月30日24:00止。
五、评审费用
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6)35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资格评审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次为15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次为23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次为380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次450元。其它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区联社组织的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用,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当申报系统显示“初审通过”,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不在区联社评审的缴费方式按相应系列通知执行。
费用收齐后由广西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具体负责对接相关代收机构进行评审费用转接,并按规定和实际使用相关费用。
六、落实有关文件要求
(一)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以下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要求,在职称申报系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2.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分别申报相应职称。
3.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高技能人才应作为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申报职称评审,在评委会内进行单独分组,单独评议,注重评价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
4.“组团式”帮扶干部人才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团式”帮扶医疗、教育干部人才激励保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组通字〔2023〕21号)精神申报职称,帮扶时间2年及以上的,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别职称,帮扶时间计算为基层服务时间。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或采用证明为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在自治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自治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的,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年限要求。凡各系列评审条件中明确需满一定年限的条件,统一核算到月份,例:评审条件明确“取得相应系列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满5年”,若取得上一级职称时间为2020年12月,满5年的时间,我办确认满5年的标准为,2025年12月(含12月)后才满5年。
七、纪律要求
(一)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职办〔2022〕66号)有关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学术成果的审查力度,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失信行为,及时录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各单位要统一审查标准,及时共享学术成果的核查方法、途径,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
(二)加强评审监督管理。各单位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区联社将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审核权、不能确保审核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桂职办〔2022〕65号)要求,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评审行为,确保评审质量。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推荐评审工作,直至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严禁行政干预评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要求
(一)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及政策咨询。请各单位务必于各系列通知明确的材料报送时间前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平台”完成电子材料审核和报送工作。如遇问题,可联系新葡京在线官网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联社人事教育处)。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45号2楼209室
联系人:刘波、杨寿宪
联系电话:0771-5827734
(二)系统操作技术支持。各申报人员及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系统操作技术问题,可直接与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联系,联系电话:0771-5505012。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二维码扫描查阅。

附件:2025年度新葡京在线官网 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中、初级
职称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新葡京在线官网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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